110學年度二技技優甄審入學【指定項目甄審】報考資格(繳費及繳件)審查結果公告

一、依招生簡章規定: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並進行網路報名及繳費後,欲參加指定項目甄審者,須於110年4月26日(星期一)起至110年4月30日止(星期五)止(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憑),向報名之甄審校院寄送報名資料並繳費(以中華郵政匯票方式繳付)俾完成指定項目甄審報名作業。考生未依前述方式辦理而致無法參加指定項目甄審者,其後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本校110學年度二技技優甄審入學【指定項目甄審】報考資格(繳費及繳件)審查結果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