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好:
因應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管道,已於111學年度起在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中,增加學生可以從學習歷程檔案勾選資料來作為備審資料之選擇,藉由學習歷程檔案數位化之特性,提升技專校院書面審查效率,並且「課程學習成果」係經過教師認證,已提升備審資料之可信度。針對報考學生,技專校院有「兩個鼓勵」如下:
『(一) 鼓勵學生採用「學習歷程檔案」做為備審資料
(二) 鼓勵學生撰寫「學習歷程自述」及「多元表現綜整心得」時,勾選可供對照之「課程學習成果」或「多元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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