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到
1.上網報到日期:115年8月3日(星期一)9時起至16時止。
※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均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考生不得異議,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2.報名二系(科)組以上者,如均獲錄取,僅能擇一系(科)組辦理報到,且報到後不得申請更改系(科)組別。
※網路報到完成後,請您回到原就讀學校申請修業證明書(若已有修業證明書或已畢業者則不用再申請),才可以辦理入本校學籍。各校作業時間約需5-7天,請注意時程。
二、驗證(到校)【未辦理驗證(到校)者,視同未完成報到手續】
1.驗證(到校)日期:115年8月6日(星期四)。
※未依規定時間驗證(到校)者均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考生不得異議,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2.驗證(到校)地點:日間部教務處教學業務組,電話(05)6315116(行政大樓一樓)。
進修部進修教務組,聯絡電話(05)6315073(第四期大樓六樓,警衛室旁)。
3.驗證(到校)時間: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4.驗證(到校)時請親自辦理或委託辦理,請參閱附件115學年度四技暨五專轉學生招生正取生報到注意事項。
5.如有驗證(到校)相關問題:日間部教務處教學業務組,聯絡絡電話(05)6315116。
進修部進修教務組,聯絡電話(05)6315073。
6.逾期未完成報到及驗證(到校)、未繳驗相關學歷〈力〉證件原件正本、畢業(學位)證書正本,概以放棄入學資格論,其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
7.本人因故無法親自辦理驗證(到校)時,得填寫報到委託書,同時將報到應繳驗之文件及其他有關權益事項委由代理人全權處理,如因代理人之誤失致權益受損時,不得異議。
三、錄取生完成報到或到校驗證後,如欲放棄錄取(入學)資格,應填具「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送交本校教務處綜合教務組辦理,以利後續遞補作業。
四、正取生或備取生完成報到後,如後續接獲本校其他系(組)科遞補錄取通知,得於規定期限內填具「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放棄原已報到系(組)科之錄取資格後,再辦理遞補錄取系(組)科之報到。
五、各階段錄取生之報到時間、報到注意事項及備取生遞補作業相關資訊,均以本校招生資訊網公告為準,不另行寄發書面通知,請考生務必隨時查閱招生資訊網最新公告,以維護自身權益。
六、相關表格請至本校招生資訊網下載,其餘規定請詳閱本校招生簡章。如有疑問,請洽本校教務處綜合教務組招生專線:(05)631-5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