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階段第四梯次」備取生遞補名單【請點選此處】查詢
★報到期限:111年6月17日下午1點起至6月17日下午5點止【錄取生若錄取多所校系(組)、學程時,限擇一報到!】
☆注意:逾期未辦理報到者,視同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且不得異議(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報到),其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之。
一、報到本校前,若已至另一科技校院系(組)、學程完成報到者,須先向已報到之校系(組)、學程辦理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註),始得辦理備取遞補報到。未辦理聲明放棄者,造成本校無法登錄111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報到登錄系統,則該生在本校的報到視同無效,本校將依序遞補下一位錄取生,請務必把握時效。(註:所謂「放棄完成」的定義是已報到之科大要在總會系統上註記完成(報到後放棄)才算。)
二、6月15日上午10點大學分發放榜後,已獲「大學個人申請入學」分發錄取者,若要就讀本校,請一併傳真「完成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確認表」給本校備查。未完成相關手續者視為未報到完成,本校得依簡章規定取消學生錄取資格。
三、請錄取生把握報到時程,逾時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
四、下次(「第二階段第五梯次」)備取遞補名單公告時間為111年6月17日(星期五)下午6時。
★本階段(梯次)備取生遞補於本校完成報到後,除因須辦理科技校院四技申請入學其他校系(組)、學程備取遞補報到者,得於本校規定之第二階段錄取報到截止日期時間前(自111年6月16日13:00起至111年6月18日17:00止),向本校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否則不得聲明放棄已報到系(組)、學程之錄取資格,且不得參加111學年度其他入學招生管道之報名。辦理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後,亦不得要求恢復已聲明放棄校系(組)、學程錄取報到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