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四年制高中生申請入學招生「第一階段(自4月30日起至5月21日12時止)已完成報到錄取生名單」公告

1.本校正取生報到後(正取生報到截止時間:110年5月7日中午12:00止),如有缺額,於第一階段辦理期限內,依備取遞補順序辦理備取遞補作業。第一階段備取生遞補報到自5月7日(五)下午2點起至5月21日(五)中午12點止,共分5梯次辦理完畢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其缺額由備取生依第二階段各梯次依序遞補之。

2.「第一階段(自4月30日起至5月21日12時止)已完成報到錄取生名單」詳如附件。

★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規定:

第一階段報到截止後,已完成本校系(組)報到之錄取生,『除因須辦理「科技校院四技申請入學」其他校系(組)、學程備取遞補報到者』,得於本校規定之第二階段錄取報到截止日前(放棄時間自 110年5月21日(星期五)13:00至5月24日(星期一)17:00止),向本校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否則不得聲明放棄本校已報到系(組)之錄取資格,已完成報到之錄取生,一律不得再參加110 學年度之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及四技二專各招生委員會之招生。辦理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後,亦不得要求恢復已聲明放棄校系(組)、學程錄取報到資格。

 

『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辦理方式如下:

(一)錄取生本人填寫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如附件)→(二)經家長(或監護人)簽名→(三)傳真05-6310857→傳真3分鐘後打電話05-6315106確認本校已收到傳真→(四)以限時掛號郵寄並附上回郵信封【郵寄放棄聲明書(申請生存查聯)用,請自行書寫收件地址、姓名並貼妥郵票】,始完成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