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3學年度本招生參採「 EP 學生學習歷程資料檔案」補充說明事項,請申請生詳閱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一、本招生參採「 EP 學生學習歷程資料檔案」其中「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係經由申請生同意及勾選後,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申請生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聯合會,再提供至本校系(組)審查』

1.同意釋出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至聯合會之申請生,須於113年4月12日(星期四)10:00起至113年4月17日(星期三)21:00止,至聯合會「校系(組)學程上傳檔案勾選清單預擬練習版」,檢視聯合會所取得之一~四學期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2.如有疑義者,須於113年4月18日(星期四)12:00前之每日上班時間,向就讀學校提出疑義申請,逾期或未依本簡章規定提出疑義申請者,視同確認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概不受理複查及申訴。

二、有關應屆畢業生之「第六學期修課紀錄(PDF檔)」如下說明:

1.須由就讀學校將參加學科能力測驗所屬應屆畢業生之「第六學期修課紀錄」上傳至聯合會,上傳期間為113年5月9日10:00起至5月10日21:00止

2.另訂於113年5月13日10:00起至5月14日21:00止開放應屆畢業生查詢第六學期修課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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