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校正取生報到後(正取生報到截止時間:113年6月4日中午12:00止),如有缺額,於第一階段辦理期限內,依備取遞補順序辦理備取遞補作業。第一階段備取生遞補報到自6月4日(二)下午3點起至6月14日(五)中午12點止,共分4梯次辦理完畢;第二階段第一梯次自113年6月14日下午1點起至下午5點止及第二階段第二梯次自113年6月14日下午6點起至下午9點止辦理完畢,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願放棄錄取資格論,其缺額由備取生依第二階段第三梯次至第七梯次依序遞補之。
2.「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第一梯次與第二梯次(統計時間自5月29日起至6月14日21時止)已完成報到錄取生名單」請至檔案下載區點閱附件。
★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規定:
凡已完成本校系(組)報到之錄取生,『除因須辦理「科技校院四技申請入學」其他校系(組)、學程備取遞補報到者』,得於本校規定之第二階段錄取報到截止日前(放棄時間自 113年6月14日(星期五)13:00至6月16日(星期日)17:00止),向本校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註),否則不得聲明放棄本校已報到系(組)之錄取資格,已完成報到之錄取生,一律不得再參加113 學年度之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及四技二專各招生委員會之招生。辦理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後,亦不得要求恢復已聲明放棄校系(組)、學程錄取報到資格。
『註:第二階段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辦理方式如下:
請填寫「第二階段錄取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經申請生及家長或監護人簽章後,傳真(05-6310857)至本校綜合教務組;或E-mail至nfu101@nfu.edu.tw(信件主旨標題:申請編號-姓名-錄取系別-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再於3分鐘後以電話(05-6315106)確認是否已收到傳真或電子郵件(請擇一),逾時不予受理,考生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