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考證將於今(3月23日)日以限時平信寄發,准考證須妥為保存,考生應試時,須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或駕駛執照、附有照片健保卡「有效證件」之一)正本,以備監試人員查對。請注意:學生證無論是否有照片,皆非應試有效證件!
2.如於考試前仍未收到准考證或有遺失、損毀者,請於考試期間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向本校招生委員會試務組申請補發,並加蓋「補發」字樣以玆識別。
3、考生如有准考證相關疑義,請逕洽本校綜合教務組,洽詢電話:05-6315106、05-6314790
附註:
本次寄發准考證時,隨件檢附以下通知及表單,請考生務必詳閱資料!
1、本校為確實掌握考試期間考生及陪同人員之健康情形,爰請考生及陪同考生應試之陪考人(以1人為限)出具「自主健康聲明切結書」,並於考試當日繳交。
2、報考本招生管道之考生,凡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原住民與新住民子女」等資格者,本校提供報名費、考試交通費、住宿費等補助訊息,請符合資格者詳閱通知單並依相關規定申請,有任何補助案問題均請逕洽學務處05-6315136,或請點選網址https://nfuosa.nfu.edu.tw/studaff/1134-10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