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招生各招生運動項目名額之流用機制,依「簡章《貳、招生運動項目、名額及流用排序/各招生運動項目名額流用規定/登記分發系別、名額及同分(同次序)參酌順序》規定辦理。
二、本次招生因「游泳」符合登記分發資格人數(3人)少於招生名額(6人),爰辦理第一次招生名額流用作業,流用名額情形為游泳(流出3名)流入1名至網球;1名至桌球及1名至排球,前揭運動項目流用後之招生名額為「游泳3名」;「網球4名」;「桌球4名」及,「排球6名」,其他運動項目招生名額不變。
★備註:旨揭招生,全部考生之「成績篩選結果通知單」訂於5月6日以限時專送寄出,請留意收件!「符合登記分發資格名單」亦訂於5月6日於本招生資訊網頁公告,請考生上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