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考證預計於3月23日(星期四)以『限時平信』寄出,請應試考生注意收件!
2、准考證須妥為保存,考生應試,須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或駕駛執照、附有照片健保卡「有效證件」之一)正本,以備監試人員查對。請注意:學生證無論是否有照片,皆非應試有效證件!
3.准考證須妥為保存,如於考試前仍未收到准考證或有遺失或損毀者,於3月28日前得填妥「補發准考證申請表」並黏貼考生本人身分證明文件正面影本郵寄本招生委員會申請補發;於3月28日後,請考生於考試期間持「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向試務辦公室申請補發。准考證補發一律加蓋「補發」字樣以玆識別。
4、考生如有准考證相關疑義,請逕洽本校綜合教務組,洽詢電話:05-6315106、05-6314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