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部考生「成績篩選結果通知單」已於4月29日以限時專送寄出,請考生留意收件。符合登記分發資格考生名單詳如附件,並請依下列說明辦理。
二、本公告係通知成績達分發標準考生得參加現場登記分發,並不表示已錄取。考生須於 115年5月9日(星期六)下午2時(13:30開始簽到) 參加現場登記分發,並於各學系招生名額內完成登記分發及現場報到者,始為錄取生。
(一)現場登記分發及報到注意事項
1.請攜帶:
◎成績篩選結果通知單
◎國民身分證正本(或駕駛執照、附照片健保卡等有效證件之一)
至本校運動區體育館2樓楓木球場辦理現場登記分發及報到。
2.逾時未簽到者,視同放棄分發資格,不得申請保留,亦不得事後要求補辦分發。
3.為避免交通壅塞或其他因素延誤簽到,建議至少提前30分鐘到校。
(二)考生如因故(傷病治療中或參加全國性升學考試)未克親自到校參加現場登記分發,得委託他人代為參加現場登記分發處理一切事宜。
◎代為參加登記分發作業如下:
1.請考生填妥「委託書」後交給受委託人。
2.受委託人以代理一名考生為限,請攜帶(1)委託書正本;(2)成績篩選結果通知單;(3)委託人身分證件正本及(4)受委託人之身分證件正本(※未攜帶文件正本者不予受理委託辦理現場登記分發報到),親自至現場參加登記分發,始得承認分發資格。
(三)志願選填提醒
請考生事先至本校各系資訊網頁(https://www.nfu.edu.tw/zh/academics)查閱系組資訊,預先規劃志願順序,並建議當日與家長保持聯繫,以利即時討論與調整。
考生完成登記科系確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志願。
(四)場地資訊
115學年度運動績優單獨招生現場登記分發場地位置圖詳如附件。
三、招生運動項目名額流用規定
若任一招生運動項目達分發標準人數少於招生名額,本校招生委員會得依招生簡章規定辦理名額流用,並統一於現場登記分發作業中辦理。相關流用順序請詳閱招生簡章第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