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報名提醒事項

(一) 第一階段篩選名單於113年5月31日(五) 10:00起公告於「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網站請點選,請自行查詢。

 

(二) 第二階段報名:※※臥虎專班考生  無 須 到 校 甄 試 ※※

1、本校「第二階段報名-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起始與截止日期113年6月6日(四)10:00起~113年6月11日(二)21:00止繳費至113年6月11日(二)24:00止;繳費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報名前請審慎評估。

2、通過第一階段篩選之考生(即具有第二階報名資格),均須於113年6月6日(四) 10:00起依報名組別至「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網站「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含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作業)(一般組)」或「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含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作業)(青年儲蓄帳戶組)」,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統一入學測驗准考證號碼及通行碼,「繳交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網路上傳學習歷程備審資料」

未依規定期限及方式完成「第二階段報名」(包含「選擇報名校系科(組)、學程」、「修課紀錄或在校學業成績」、「證照或得獎加分」、「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及「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費繳交」等項作業),視同放棄參加指定項目甄試之資格。 

◎請注意:上傳系統開放時間為每日8:00起至21:00止(首日為10:00起至21:00止),系統於21:00準時關閉,此時正進行上傳中之學習歷程備審資料將無法完成上傳,請考生特別注意,務必預留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時間。未依規定期限完成網路上傳學習歷程備審資料,而致喪失第二階段甄試資格者,概由考生自行負責。系統操作諮詢問題請於每日9:00至21:00電洽「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02-27725333 分機211、214)

 

(三) 臥虎專班考生  無 須 到 校 甄 試

 

(四) 本校提供經濟及文化不利考生「報考補助」

1.補助對象:①低收入戶、②中低收入戶、③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④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⑤原住民、⑥新住民及新住民子女。

2.補助項目:

(1)報名費:全額補助,指定項目甄試一項500元,兩項(含)以上750元,考生至多可報名二個系科(組)、學程,累計補助,已減免部分不重複補助(低收入戶免繳費不補助,中低收入戶減免60%)。

 ※臥虎專班甄試項目為一項,招收對象為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免繳費不補助,中低收入戶減免60%,補助200元。)。

(2)交通費:補助到校甄試者,依考生原就讀學校所在縣市核發,補助標準詳如附檔「113年四技二專甄選第二階段—報考補助領據」〈請點選〉

(3)住宿費:補助到校甄試者,檢附住宿收據,最高補助1,600元整。

3.申請辦法:詳如附檔「113年四技二專甄選第二階段—報考補助領據」〈請點選〉

4.報考補助相關問題,請洽詢:學務處 05-6313090

 

(五)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簡章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