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重大變革事項(「均衡學習」與「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原則)

111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之超額比序項目「均衡學習」與「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原則,說明如下:
一、「均衡學習」積分採計原則如下:
       1.
108學年度以後入學國民中學者,採計健康與體育藝術綜合活動科技等四學習領域之七年級
          上、下學期、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等5學期成績。

       2.
107學年度以前入學國民中學者,採計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等三學習領域之七年級
          上、下學期、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等5學期成績。
       3.五專聯合免試入學,
每1項可採計學習領域「5學期平均成績」60分以上得2分,積分上限為6分

二、因應全國實施疫情警戒期間,影響學生參加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服務或社區
       服務。為兼顧學生升學權益,「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原則,調整如下:
       1.服務時數 每4小時得1分 (積分上限7分,計28小時)
       2.適用參加
111及112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服務學習積分採計

資料來源:111學年度全國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111學年度中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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