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經榜試為錄取生者,本校將於6月11日寄發報到通知單,錄取生注意收信,並請於115年6月22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附件之報到切結書郵寄回本校,辦理通訊報到手續。
2、錄取生因故欲放棄錄取資格,請填寫「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考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招生簡章附錄十八)」,並以限時掛號方式,於115年6月22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郵寄至本校辦理聲明放棄。
1、「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經榜試為錄取生者,本校將於6月11日寄發報到通知單,錄取生注意收信,並請於115年6月22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附件之報到切結書郵寄回本校,辦理通訊報到手續。
2、錄取生因故欲放棄錄取資格,請填寫「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考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招生簡章附錄十八)」,並以限時掛號方式,於115年6月22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郵寄至本校辦理聲明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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