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宣告

仔細閱讀考生「網路報名之個人資料處理及隱私權保護同意書」,閱讀完畢後,請點選【我已閱讀並同意上述內容】。
※系統於
113.5.30(四)13:00準時關閉,請預留上傳時間,並儘早完成上傳作業。
※逾期上傳者,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概不受理,概由考生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網路報名表之各項資料均由本人親自登錄,若有不實,本人願負法律責任並同意被取消報考資格。
考生所上傳之各項資料,經查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不實等情事,處理方式如下(考生自負法律責任):在錄取後未註冊前察覺者,取消其錄取資格;註冊入學後被查覺者,開除其學籍;畢業後始察覺者,除依法追繳其學位證書外,並報請教育部公告撤銷其畢業資格。
■本人已詳讀114學年度二技日間部申請入學招生簡章,並已了解簡章內所示之重要資訊且同意遵循,爾後若因本人違反簡章各項規定而影響入學資格或相關權益,概由本人自行負責。

■【本項招生個資保護】為尊重報考人之權益,避免報考人人格權受侵害,並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本校於處理以下二技日間部申請入學招生相關業務,將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依誠實及信用方法,於取得報考人書面同意後為之:
1.考生報考所繳交之個人資料檔案,視為同意本校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範,為合理且必須之應用、查詢,如榜單公告等事宜;並會將考生的個人資料建置於招生系統,由各教學暨行政單位依權限管理及使用。
2.錄取且報到後,考生建置於招生系統之個人資料,將自動建置於本校新生資料管理系統等業務。
3.考生的聯絡方式如有異動,需主動通知本校招生委員會更新,如因考生聯絡方式變更未通知而造成招生委員會相關訊息無法傳送給考生時,所造成的影響由考生自行負責。
4.本表單蒐集之個人資料僅限於招收二技日間部使用,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作其他用途,亦不會公佈任何資訊,並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辦理。
5.考生個人資料保存期間為自本招生之學年度起算1個學年度,並於期間屆滿後銷毀。
6.其他「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依簡章「考生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