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3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參加現場登記分發名單及注意事項-第一次公告

7/5(五)以限時平信寄發「113學年度中區五專免試入學成績暨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請免試生留意!(※若未收到者,可憑身分證件於7/10(三)至現場查詢列印)
高級中等學校各就學區免試入學及各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可同時報名,但
二者皆錄取時僅能擇一報到
雖可同時報名多區之五專聯合免試入學,但各區招生學校現場登記分發日期皆訂於同一天辦理且須攜帶學歷(力)證件正本故同時被多區通知到現場時,僅能擇一所招生學校參加現場登記分發。
※若代理分發需填寫「代理現場登記分發報到委託書」。 
(僅可代理1位免試生為限。不得委託其他免試生代理參加現場登記分發,違者不予受理。)
未達』登記門檻之免試生,無需參加現場登記分發。
注意事項:
務必準時
,以避免影響權益。

一、凡已達登記分發人數倍率之免試生,請依下列規定之時間、地點、梯次辦理現場登記分發作業:
1.
登記分發日期、地點、梯次及時間:
登記日期:
113年7月10 (星期三)
登記地點: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第一教學區學生活動中心1樓    *本校交通資訊校圖平面圖
◆第 1 階段:一般生

  登記梯次:1梯次
  登記時間:9:20~9:50

◆第 2 階段:特種生
  登記梯次:第2梯次
  登記時間:10:20~10:25

2.請免試生或受託人務必應攜帶文件,如下述:
※未攜帶文件正本【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國中學歷(力)證件正本者,不予受理免試生辦理現場登記分發報到。

■免試生應攜帶文件:
(1)免試入學成績暨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
(2)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3)國中學歷(力)證件正本
■受託人應攜帶文件:
(1)免試入學成績暨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
(2)國中學歷(力)證件正本
(3)委託書
(4)「委託人」及「受託人」雙方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二、分發順位可能因其他免試生複查成績或分發順位後而有所變動,實際分發順位應以113年7月9日(星期二)17:00公告於本校網頁之現場登記分發名單為準。【若無變動,將不再次公告,以113年7月5日(星期五)公告之分發名單為準。】
三、本校通知參加現場登記分發之人數,以不超過本校一般生登記分發人數倍率員額之報名人數。(本校一般生名額與登記分發人數倍率,請參閱簡章附錄一)
四、免試生如對成績或分發順位有疑義,可填寫複查申請表,並於民國113年7月9日(星期二)9:00~12:00,以傳真方式(05-6310857)提出,再以電話確認(05-6315098),逾期不予受理。(聯絡資訊與複查申請表請參閱簡章第頁與第57頁附表一)
五.免試生按規定時間登記後,應依引導進場入座,以進行分發,中途不可離場,如因離場而失去原分發比序順序之分發權益,其後果由免試生自行負責,不得有異議
六.登記分發作業分發順位依序辦理

逾時登記免試生依到達登記處之時間,安排於本校第1梯次分發結束後,依分發順位順序分發。
如逾當日現場分發作業時間仍未辦理登記者視同棄權。
**貼心叮嚀:務必準時,不遲到,以避免影響權益。
※接獲通知參加現場登記分發報到之免試生,並不表示一定能被錄取,需視招生名額是否分發額滿而定。
七、免試分發程序完成後,免試錄取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分發結果(科別)
八、其他未盡事宜,依「113學年度中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簡章」規定辦理。